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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促进灾后重建工作
日期:2008-7-2 16:12:48  作者:纪委纠风室  阅读:495

  为进一步了解干部群众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抓重建、保民生”工作的评价,促进全市灾后重建工作,我市于2008年5月7日-6月3日在基层群众中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活动,测评人民群众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从各乡(镇、街道)纪委、市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测评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此次测评,重点针对11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卫生局、供水公司、供电局等单位在“抓重建、保民生”工作中的组织发动、安排部署、应对措施、工作效果、服务质量、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三是精心组织。在测评工作中,采取了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989张,收回2989张,回收率100%。其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608张,政协委员119张,人大代表357张,党代表289张,村(居)组干部953张,群众代表663张。经过汇总,我市11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群众满意率均在97%以上,市直部门群众满意率均在89%以上。
  通过“抓重建、保民生”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了群众参与“抓重建、保民生”工作,促进了全市各部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投入到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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