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执法监察 | 纠风治理 | 廉政法规 | 宣传教育 | 信访举报 | 工作动态 | 理论研究 | 廉政广场 | 效能建设

<<< 执法监察
清镇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助推农村合作医疗
日期:2007-10-31 11:55:13  作者:纪委执法室  阅读:512
近几年来,清镇市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时间一般在每年10—12月份,很多打工返乡群众错过筹资时间后,就失去了一年的参保机会。为改进工作,方便群众,清镇市决定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常年筹资工作方式,在11个乡镇、办事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合作医疗窗口常年代理合作医疗办证、报结帐、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事项。
    清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卫城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农村合作医疗代理窗口和前来办理合作医疗事项的代理员、村民以及卫城镇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采访中,在卫城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办事的群众对代理制工作称赞不已,对党委、政府推行的便民利民措施高度评价
中共清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清镇市监察局 版权所有 © 2004-2005
设计/制作/维护   清镇市数字信息与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Tel:0851-25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