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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事项 |
| 日期:2007-9-5 17:52:11 作者:唐维军 阅读: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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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批32项 (一)公安部门(11项) 1、清镇籍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入户; 2、随军人员入户; 3、捡拾、抱养小孩的入户 4、新生婴儿、非婚生和超生婴儿入户; 5、购买商品居住房或“二手房”入户; 6、夫妻投靠入户; 7、二代身份证件受理; 8、临时身份证办理; 9、户口注销; 10、特种行业办证; 11、迁出、迁入户口登记。 (二)民政部门(3项)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农村五保供养; 3、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 (三)计划生育部门(5项) 1、审批发放《二孩计划生育证》; 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病残儿医学鉴定; 5、手术并发症鉴定。 (四)国土资源部门(1项) 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 (五)村镇、城市建设部门(2项) 1、农村居民建房规划手续的办理; 2、农房所有权证的办理 。 (六)农业部门(3项) 1、农业机械购置(包括购机补贴); 2、拖拉机入户注册登记; 3、种子经营(代销)户备案。 (七)卫生部门(1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帐结算。 (八)市残联(1项) 办理《残疾人证》。 (九)林业部门(4项) 1、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2、省内木材运输证审批; 3、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 4、自然死亡古树名木砍伐审核。 (十)移民部门(1项) 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到人资金发放。 二、首批补充招商引资55项、流动党员6项 (一)招商引资(55项) 1、国有资产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划转; 2、国有固定资产整体转让; 3、新招商引资企业税务登记; 4、申请使用经营普通发票; 5、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审批; 6、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7、发票购领资格审核; 8、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的审批; 9、国家规定需核准的项目核准程序; 10、项目备案程序; 11、招商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2、招商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3、招商引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4、投资迁入; 15、招商引资的特种行业办证; 16、建筑设计消防审核; 1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8、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9、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20、申请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21、申请从事爆破作业单位; 22、文化、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23、办理《采矿许可证》; 24、申请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 25、采矿许可证年检; 26、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7、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8、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 29、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 30、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31、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 32、集体土地征用及农用地转用; 33、临时用地; 34、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35、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36、办理排污许可证; 37、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8、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40、办理《拆迁许可证》; 41、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2、新建房屋产权(商品房注册)登记; 4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4、商品房注册登记; 45、客运经营; 46、货运经营; 47、危险货物运输; 48、客运站经营; 49、货运站经营; 50、机动车维修; 5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改变城镇绿地及树木修剪; 52、征占用林地审批; 53、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54、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5、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56、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流动党员6项 1、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2、进行就业登记、提供用工信息、帮助联系工作单位; 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联系子女入学入托; 5、联系租房事宜; 6、办理就医手续。 三、第二批31项 (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项) 1、《失业证》办理; 2、《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3、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办理; 4、医保卡挂失及补办。 (二)信访局(1项) 信访件代理。 (三)卫生局(2项) 1、农村合作医疗办证; 2、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 (四)计生局(3项) 1、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由乡级计生办站直接办理, 乡镇、街道统计上报); 2、计划生育药具上门服务; 3、生殖保健服务。 (五)司法局(7项) 1、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 2、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法律援助; 3、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援助;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的法 律援助; 5、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法律援助; 6、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 件移送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律 援助; 7、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 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律援助。 (六)地税局(5项) 1、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除外)、外商 投资企业税务登记; 2、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 3、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税务登记; 4、不需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税务登记; 5、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 (七)工商局(5项)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 3、合伙企业注册登记; 4、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八)公安局(2项) 1、网上迁移“一站式”办理户口; 2、办理群众性文体活动及大型文体活动治安管理许可。 (九)民政局(2项) 1、农村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济; 2、办理骨灰领取证明。 以上共125项代理事项,其中为基层群众代理的69项,为招商引资企业代理的5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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