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认真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教育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筑价费(2006)14号文件要求,清镇市组织监察、物价、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